死人博客 現貼文存放他處

渣寫

誰曉得李泰容怎麼發現金道英的。從他走進便利店在多個位子之中刻意選了他對面的位子,最角落。金道英看見李泰容嘴角微微上揚,他一直認得那傢伙笑起來的樣子,既邪魅又無恥。

嗨,道英,同謀。

什麼鬼同謀,偷東西這事兒他從初中畢業過後就沒再做了。

可能是熟識多年,李泰容的聲音他一聽就知,就像李泰容只見背影就能發現是金道英。

金道英的冰美式被他一把拿去,李泰容雖然不喜歡,可帽子蓋住了泰容的眉眼,道英沒見到泰容皺眉。金道英就問:你能接受這種東西了?

金道英對他不用敬語,認識他好久,至少從即將成為初中生時就見過,他沒把泰容當哥——當時他性子倔,不認為一個大他不到一年的傢伙會是哥哥。

澀味在嘴裏蔓延開。不能,但我渴了。

李泰容把老帽拿下來,和着汗水的粉色瀏海慢慢垂下,泰容稍微順了順:其實我肚子餓誒,你要不要請我吃東西?

兩個禮拜未見,李泰容染髮了誒。

說沒有一絲尷尬是騙人的。金道英想了兩分鐘才有句能好好吐嘈他的話,李泰容在兩分鐘裏等着他說話樣子還算乖巧,顯眼的粉色卻沒讓他看來突兀。

李泰容。金道英喊,他沒等泰容對上他的眼神,露出微妙的笑:用偷的啊。

泰容沒有生氣,這次眉眼未被瀏海蓋住,可泰容並沒有不悅,他反而能夠接受金道英的調侃,並且露出比道英微妙表情還要更加惡質的笑。

金道英沒明白李泰容那個笑容的意味,一陣調侃後金道英還想請他吃東西的。

他貼近自己耳旁,粉色髮絲弄得他癢。

:那我就偷你回家飽餐一頓嘍?

就說他笑容無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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